切 結 書
職 預定於民國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。
配偶 現任職於
學校擔任職務,確無以同一事由向其服務機關申請育嬰留
職停薪,若有虛為情事,願依規定接收懲處。
此 致
立切結書人 (簽名蓋章)
中 華 民 國 年 月
日
切 結 書
職 預定於民國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。
配偶 現任職於
學校擔任職務,確無以同一事由向其服務機關申請育嬰留
職停薪,若有虛為情事,願依規定接收懲處。
此 致
立切結書人 (簽名蓋章)
中 華 民 國 年 月
日